2015年陜西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現(xiàn)已公布,請參加2015年陜西安全工程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做好報名工作,以免錯過報名時間。
2015年陜西安全工程師考試時間安排如下:
考試時間:2015年9月5、6日
報名時間:4月12日至5月8日
資格審查時間定于4月13日至5月7日,
報名網(wǎng)站:中國人事考試網(wǎng)(網(wǎng)址:http://www.cpta.com.cn/)
準考證打印時間定于8月28日至9月3日。
關于安排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公告
根據(jù)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《關于做好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15〕22號)要求,現(xiàn)就我省實施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考試時間及科目
9月5日 上午9:00 -11:30 安全生產(chǎn)法及相關法律知識
下午14:00-16:30 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知識
9月6日 上午9:00-11:30 安全生產(chǎn)技術
下午14:00-16:30 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案例分析
全省考試地點統(tǒng)一設在西安。
二、報名條件
報名條件及有關事項按照原人事部、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局人發(fā)〔2002〕87號、國人部發(fā)〔2003〕13號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(附件2)。
根據(jù)原人事部有關規(guī)定,香港、澳門居民可以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。其報名應符合本通知附件規(guī)定的條件,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(yè)學歷或?qū)W位證書,以及相應專業(yè)機構從事專業(yè)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。
三、報名時間及程序
1、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(tǒng)一網(wǎng)上報名及繳費確認,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,了解有關政策規(guī)定和注意事項等內(nèi)容,然后根據(jù)本人情況進行報名。
2、我省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5月8日17:00時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(wǎng)(www.cpta.com.cn)或報名登陸界面(zg.cpta.com.cn/examfront),按照網(wǎng)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、上傳照片,完成報名。注:首次登陸全國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(wǎng)絡注冊。
3 、報考人員在網(wǎng)上(應選擇陜西省)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,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,下載打印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報名表》。僅參加2013年和2014年考試人員視為老考生,不需審核報考資格,只需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(wǎng)上繳費確認;其余均視為新考生,須經(jīng)省人事考試中心資格審查后進行網(wǎng)上繳費確認。
4、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時間為4月13日至5月7日(節(jié)假日除外)?,F(xiàn)場資格審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,現(xiàn)場資格審查時,新考生須提供報名材料如下:
①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報名表》(加蓋單位公章)1份;
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;
③學歷(學位)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(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);
④專業(yè)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(符合免試二科條件的報考人員);
5、資格審查通過后,報考人員進行網(wǎng)上支付考試費用,報名確認結束。
未在規(guī)定的報名時間內(nèi)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。
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:西安市建設東路3號人社廳1號辦公樓,聯(lián)系電話: 029-89538255、89530805。
四、收費標準
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收費,按照省物價局、省財政廳陜價費函〔2004〕104號復函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。
五、有關事項說明
1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(chǎn)法及相關法律知識、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知識、安全生產(chǎn)技術3科為客觀題,在答題卡上作答。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,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,采用網(wǎng)絡閱卷,請考生務必注意:
①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(試卷封二)和作答須知(答題卡首頁);
②使用規(guī)定的作答工具作答;
③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(qū)域內(nèi)作答。
2、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實行滾動考試,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考全科)的人員必須在連續(xù)2個考試年度內(nèi)通過全部科目,參加2個科目考試(級別為免二科)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(nèi)通過應試科目,方可獲得資格證書。
3、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、身份證,攜帶黑色墨水筆、2B鉛筆、橡皮、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??紙鰝溆胁莞寮垼己笫栈?。
4、考生可于8月28日至9月3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(wǎng)(www.cpta.com.cn)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,并按準考證中規(guī)定的時間、地點參加考試。
5、完成報名繳費確認的考生可在省人事考試中心開取發(fā)票,開取發(fā)票截止時間為9月4日17:00時前。
附件:
1.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科目代碼表
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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級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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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(y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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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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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3.
注冊
安全
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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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.
考全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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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安全
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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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全生產(chǎn)法及相關法律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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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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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安全生產(chǎn)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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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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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.
免二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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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.安全
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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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安全生產(chǎn)法及相關法律知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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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案例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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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報名條件
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制度暫行規(guī)定》
(人發(fā)〔2002〕87號)
第十一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,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:
(一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專業(yè)中專學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7年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中專學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9年。
(二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大學??茖W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5年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大學??茖W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7年。
(三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大學本科學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3年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大學本科學歷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5年。
(四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及相關工作滿2年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(yè)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3年。
(五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碩士學位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1年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碩士學位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2年。
(六)取得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專業(yè)博士學位;或取得其他專業(yè)博士學位,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業(yè)務滿1年。
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實施辦法》
(國人部發(fā)〔2003〕13號)
第六條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報名條件,且在《暫行規(guī)定》下發(fā)之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(yè)技術職務,并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工作滿10年的專業(yè)人員,可免試《安全生產(chǎn)管理知識》和《安全生產(chǎn)技術》2個科目,只參加《安全生產(chǎn)法及相關法律知識》和《安全生產(chǎn)事故案例分析》2個科目的考試。
3.安全工程、工程經(jīng)濟類專業(yè)參照目錄
一、研究生學科
門類代碼及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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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3月起學科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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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-2011年2月學科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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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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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級學科代碼及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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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級學科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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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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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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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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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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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體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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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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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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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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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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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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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電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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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計及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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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輛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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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3 光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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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03 光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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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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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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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器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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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密儀器及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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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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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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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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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物理與化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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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材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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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加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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冶金工程
|
冶金工程
|
冶金物理化學
|
|
鋼鐵冶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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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色金屬冶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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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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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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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熱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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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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動力機械及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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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機械及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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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及低溫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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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過程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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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工程
|
電氣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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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與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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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系統(tǒng)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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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電壓與絕緣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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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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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工理論與新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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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電子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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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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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電子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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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路與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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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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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電磁場與微波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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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信息與通信工程
|
信息與通信工程
|
通信與信息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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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信號與信息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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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科學與工程
|
控制科學與工程
|
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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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
|
|||
系統(tǒng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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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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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導航、制導與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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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計算機科學與技術
|
計算機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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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系統(tǒng)結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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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計算機軟件與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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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計算機應用技術
|
|||
建筑學
|
建筑學
|
建筑歷史與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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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設計及其理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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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規(guī)劃與設計(含∶風景園林規(guī)劃與設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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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技術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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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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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
|
土木工程
|
巖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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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構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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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政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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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熱、供燃氣、通風及空調(diào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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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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橋梁與隧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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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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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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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文學及水資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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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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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工結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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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水電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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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、海岸及近海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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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繪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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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繪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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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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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測量與遙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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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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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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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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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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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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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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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化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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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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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質(zhì)資源與地質(zhì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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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質(zhì)資源與地質(zhì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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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產(chǎn)普查與勘探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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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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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||
地質(zhì)工程
|
|||
礦業(yè)工程
|
礦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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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礦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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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物加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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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技術及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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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與天然氣工程
|
石油與天然氣工程
|
油氣井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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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氣田開發(fā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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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氣儲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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紡織科學與工程
|
紡織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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紡織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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紡織材料與紡織品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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紡織化學與染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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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裝設計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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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工技術與工程
|
輕工技術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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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漿造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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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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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酵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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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化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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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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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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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與鐵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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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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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規(guī)劃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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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運工具運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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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與海洋工程
|
船舶與海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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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制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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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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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聲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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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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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
|
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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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器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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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宇航推進理論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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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宇航制造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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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機與環(huán)境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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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器科學與技術
|
兵器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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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器系統(tǒng)與運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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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器發(fā)射理論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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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炮、自動武器與彈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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軍事化學與煙火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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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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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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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能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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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燃料循環(huán)與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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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技術及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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輻射防護及環(huán)境保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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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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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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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機械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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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水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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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生物環(huán)境與能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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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電氣化與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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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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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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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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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材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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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產(chǎn)化學加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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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境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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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境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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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境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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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(huán)境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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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1 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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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1 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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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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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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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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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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糧食、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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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產(chǎn)品加工及貯藏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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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產(chǎn)品加工及貯藏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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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3 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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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4 風景園林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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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5 軟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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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6 生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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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7 安全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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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38 公安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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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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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1 管理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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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01 管理科學與工程
|
管理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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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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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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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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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林經(jīng)濟管理
|
農(nóng)林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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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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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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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源自教育部《授予博士、碩士學位和培養(yǎng)研究生的學科、專業(yè)目錄》(全國)(1997年修訂)、《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(yǎng)學科目錄(2011年)》
二、本科專業(yè)
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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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9月-現(xiàn)在專業(yè)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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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8年-2012年9月專業(yè)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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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-1998年專業(yè)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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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3年前專業(yè)名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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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學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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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
|
土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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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井建設
|
礦井建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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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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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建結構工程,工業(yè)與民用建筑工程,巖土工程,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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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鎮(zhèn)建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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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鎮(zhèn)建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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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土建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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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道工程,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,地下工程與隧道工程,橋梁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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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設備安裝工程
|
工業(yè)設備安裝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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飯店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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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建筑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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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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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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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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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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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學,風景園林,室內(nèi)設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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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
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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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
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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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物理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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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物理學,物理電子學,無線電波傳播與天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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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學與信息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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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學與信息系統(tǒng),生物醫(yī)學與信息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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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與電子科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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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科學
與技術
|
電子科學
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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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材料與無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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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材料與元器件,磁性物理與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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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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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導體物理與器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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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電子技術
|
物理電子技術,電光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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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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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電子技術,紅外技術,光電成像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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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電子和光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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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
科學與技術
|
計算機
科學與技術
|
計算機及應用
|
計算機及應用
|
|
計算機軟件
|
計算機軟件
|
|||
計算機科學教育
|
計算機科學教育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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軟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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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器件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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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科學與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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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礦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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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礦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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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礦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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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礦工程,露天開采,礦山工程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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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物加工
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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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物加工
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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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礦工程
|
選礦工程
|
|
礦物加工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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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技術
與工程
|
勘察技術
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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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文地質(zhì)與工程地質(zhì)
|
水文地質(zhì)與工程地質(zh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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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地球化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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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化學與勘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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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地球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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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查地球物理,礦場地球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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勘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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探礦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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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繪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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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地測量
|
大地測量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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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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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量學,工程測量,礦山測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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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測量與遙感
|
攝影測量與遙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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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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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圖制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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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程
|
交通工程
|
交通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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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工程,公路、道路及機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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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圖設計與運輸工程
|
總圖設計與運輸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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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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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航道
與海岸工程
|
港口航道
與海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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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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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口及航道工程,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,港口水工建筑工程,水道及港口工程,航道(或整治)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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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岸與海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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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工程,港口、海岸及近岸工程,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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船舶與
海洋工程
|
船舶與
海洋工程
|
船舶工程
|
船舶工程,造船工藝及設備
|
|
海岸與海洋工程
|
海洋工程
|
|||
水利水電
工程
|
水利水電
工程
|
水利水電建筑工程
|
水利水電工程施工,水利水電工程建筑
|
|
水利水電工程
|
河川樞紐及水電站建筑物,水工結構工程
|
|||
水文與
水資源工程
|
水文與
水資源工程
|
水文與水資源利用
|
陸地水文,海洋工程水文,水資源規(guī)劃及利用
|
|
能源與
動力工程
|
熱能與
動力工程
|
熱力發(fā)動機
|
熱能動力機械與裝置,內(nèi)燃機,熱力渦輪機,軍用車輛發(fā)動機,水下動力機械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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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機械及流體工程
|
流體機械,壓縮機,水力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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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能工程與動力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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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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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熱物理,熱能工程,電廠熱能動力工程,鍋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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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與低溫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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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冷設備與低溫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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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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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熱物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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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利水電動力工程
|
水利水電動力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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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凍冷藏工程
|
制冷與冷藏技術
|
|||
冶金工程
|
冶金工程
|
鋼鐵冶金
|
鋼鐵冶金
|
|
有色金屬冶金
|
有色金屬冶金
|
|||
冶金物理化學
|
冶金物理化學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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冶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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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|||
環(huán)境工程
|
環(huán)境工程
|
環(huán)境工程
|
環(huán)境工程
|
|
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
|
環(huán)境監(jiān)測
|
|||
環(huán)境規(guī)劃與管理
|
環(huán)境規(guī)劃與管理
|
|||
水文地質(zhì)與工程地質(zhì)
|
水文地質(zhì)與工程地質(zhì)
|
|||
農(nóng)業(yè)環(huán)境保護
|
農(nóng)業(yè)環(huán)境保護
|
|||
安全工程
|
安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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礦山通風與安全
|
礦山通風與安全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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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安全工程
|
安全工程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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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
材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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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材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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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材料與熱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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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材料與熱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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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壓力加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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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壓力加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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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末冶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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粉末冶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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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合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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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合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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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蝕與防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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腐蝕與防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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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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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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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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鍛壓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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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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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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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非金屬
材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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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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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非金屬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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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非金屬材料,建筑材料與制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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硅酸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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硅酸鹽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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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合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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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合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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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成型及
控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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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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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材料與熱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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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屬材料與熱處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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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加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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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加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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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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鑄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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塑性成形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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鍛壓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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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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焊接工藝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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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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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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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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鉆井工程,采油工程,油藏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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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氣
儲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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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氣儲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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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天然氣儲運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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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油儲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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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
與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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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
與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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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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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,石油加工,工業(yè)化學,核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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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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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機化工,有機化工,煤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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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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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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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細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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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細化工,感光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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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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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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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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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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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化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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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化學生產(chǎn)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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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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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催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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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工程與工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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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分子材料及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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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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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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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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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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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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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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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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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化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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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酵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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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酵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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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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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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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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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學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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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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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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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藥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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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藥制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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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藥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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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排水
科學與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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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水排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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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水排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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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水排水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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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環(huán)境
與能源應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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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環(huán)境與設備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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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熱通風與空調(diào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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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熱通風與空調(diào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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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燃氣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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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燃氣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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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熱空調(diào)與燃氣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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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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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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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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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信工程,無線通信,計算機通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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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算機通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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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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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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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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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技術,廣播電視工程,電子視監(jiān),電子工程,水聲電子工程,船舶通信導航,大氣探測技術,微電子電路與系統(tǒng),水下引導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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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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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電子技術,電子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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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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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工程,圖象傳輸與處理,信息處理顯示與識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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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磁場與微波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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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磁場與微波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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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播電視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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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信息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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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技術與信息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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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與信息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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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測量與遙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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攝影測量與遙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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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安全圖像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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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照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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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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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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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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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制造工藝與設備,機械制造工程,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,精密機械與儀器制造,精密機械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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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計及制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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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設計及制造,礦業(yè)機械,冶金機械,起重運輸與工程機械,高分子材料加工機械,紡織機械,儀器機械,印刷機械,農(nóng)業(yè)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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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車車輛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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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道車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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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與拖拉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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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與拖拉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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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傳動及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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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傳動及控制,流體控制與操縱系統(tǒ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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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空技術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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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空技術及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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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械電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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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精密機械,電子設備結構,機械自動化及機器人,機械制造電子控制與檢測,機械電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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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工程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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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工程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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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與木工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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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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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控技術
與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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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控技術
與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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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密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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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密儀器,時間計控技術及儀器,分析儀器,科學儀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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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學技術與光電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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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用光學,光學材料,光學工藝與測試,光學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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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技術及儀器儀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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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技術及儀器,電磁測量及儀表,工業(yè)自動化儀表,儀表及測試系統(tǒng),無損檢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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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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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儀器及測量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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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何量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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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何量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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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工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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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工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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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學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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力學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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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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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線電計量測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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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測技術與精密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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測控技術與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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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裝備與
控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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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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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設備與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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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設備與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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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工程
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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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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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系統(tǒng)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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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力系統(tǒng)及其自動化,繼電保護與自動遠動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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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電壓與絕緣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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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電壓技術及設備,電氣絕緣與電纜,電氣絕緣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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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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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技術,船舶電氣管理,鐵道電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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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電器及其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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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機,電器,微特電機及控制電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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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源與照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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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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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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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海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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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海洋船舶駕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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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洋船舶駕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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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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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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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輪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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輪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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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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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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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運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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鐵道運輸,交通運輸管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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載運工具運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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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運用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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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交通管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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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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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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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傳動及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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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體機械,壓縮機,水力機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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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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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自動化,工業(yè)電氣自動化,生產(chǎn)過程自動化,電力牽引與傳動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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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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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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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動控制,交通信號與控制,水下自航器自動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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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器制導與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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飛行器自動控制,導彈制導,慣性導航與儀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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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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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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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(yī)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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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醫(yī)學工程,生物醫(yī)學工程與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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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工程與核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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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工程與核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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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技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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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位素分離,核材料,核電子學與核技術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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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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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反應堆工程,核動力裝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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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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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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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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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力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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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
理
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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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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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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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過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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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管理工程,建筑管理工程,郵電管理工程,物資管理工程,基本建設管理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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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建筑工程營造與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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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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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產(chǎn)經(jīng)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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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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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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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業(yè)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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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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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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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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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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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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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企業(yè)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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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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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經(jīng)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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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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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經(jīng)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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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經(jīng)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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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電通信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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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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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業(yè)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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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(nóng)業(yè)經(jīng)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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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源自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(yè)目錄新舊專業(yè)對照表》(2012年)
三、其他
???、中專專業(yè)參照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(yè)目錄(試行)》、《中等職業(yè)學校專業(yè)目錄(2010年修訂)》中與本附件所列本科專業(yè)相應、相近專業(yè)執(zhí)行。
4.有關從事安全生產(chǎn)業(yè)務的規(guī)定和解釋
一、原人事部、勞動部《關于印發(fā)<安全工程專業(yè)中、高級技術資格評審條件(試行)>的通知》(人發(fā)〔1997〕109號)有關規(guī)定
第二條 本評審條件中所指“安全工程專業(yè)技術人員”,是指在國民經(jīng)濟各部門、各行業(yè)中從事安全科學技術研究、開發(fā)與推廣,安全工程設計施工、安全生產(chǎn)運行控制,安全檢測檢驗、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、評估認證,事故調(diào)查分析與預測預防,安全工程專業(yè)教育與技術培訓等工作的專業(yè)技術人員。
第五條 本評審條件適用于從事以下五類工程技術工作的人員:
(一)勞動安全工程
生產(chǎn)場所易燃、易爆、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的環(huán)境、設備或物質(zhì)的監(jiān)測、控制技術,危險品儲運的安全控制技術;危險源、事故隱患的識別、評價、分級技術;勞動安全工程技術研究,勞動安全工程設計、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;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研制、開發(fā);勞動安全技術標準、技術文件的制訂、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。
(二)勞動衛(wèi)生工程
生產(chǎn)場所有毒、有害因素的監(jiān)測、控制技術;職業(yè)危害的識別、評價、分級技術;勞動衛(wèi)生工程技術研究,勞動衛(wèi)生工程設計、施工和評估及與此有關的實驗測試研究;勞動衛(wèi)生防護用品研制、開發(fā);勞動衛(wèi)生技術標準、技術文件的制訂、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。
(三)特種設備安全工程
承壓設備安全工程或起重設備安全工程中的科學技術或信息系統(tǒng)的研究、開發(fā)與推廣、規(guī)劃設計與實施;安全生產(chǎn)運行控制;檢測檢驗、監(jiān)控、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與評估認證;事故調(diào)查分析與預測預防;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標準、技術文件的制訂、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。
(四)安全檢測檢驗技術
1.生產(chǎn)場所安全生產(chǎn)條件、安全衛(wèi)生設施、勞動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檢測檢驗和評價方法、技術研究;安全檢測檢驗儀器設備研制開發(fā)、標定校準、安裝調(diào)試、運行控制和維護維修;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、技術文件的制訂、修訂和其他有關的技術工作。
2.綜合性專職安全檢測檢驗工作。
(五)安全系統(tǒng)工程
安全工程總體規(guī)劃與系統(tǒng)設計;安全工程監(jiān)督與綜合性技術標準、技術文件的研究制定;事故危害預測預防與咨詢建議、事故調(diào)查分析與安全綜合評估;安全工程專業(yè)教育與技術培訓等。
二、《國家職業(yè)分類大典》(99版)安全工程技術人員職業(yè)詳細信息
職業(yè)名稱:安全工程技術人員
職業(yè)編碼:2-02-32-00
所在分類:專業(yè)技術人員>> 工程技術人員>> 安全工程技術人員
職業(yè)描述:從事安全科學技術研究、開發(fā)與推廣,安全工程設計施工、安全生產(chǎn)運行控制,安全檢測檢驗、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、評估認證,事故調(diào)查分析與預測預防,安全工程專業(yè)教育與技術培訓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。
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:
(1)進行勞動安全工程技術研究、設計、施工、管理、監(jiān)測、控制、評價危險源和事故隱患,研制、開發(fā)勞動安全防護用品,制定勞動安全技術標準等有關技術文件;
(2)進行勞動衛(wèi)生工程技術研究、設計、施工、管理,監(jiān)測、控制、評價職業(yè)危害,研制、開發(fā)勞動衛(wèi)生防護用品,制定勞動衛(wèi)生技術標準等有關技術文件;
(3)研究、推廣承壓設備、起重設備等特種設備的安全工程科學技術,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生產(chǎn)運行控制和檢測檢驗、監(jiān)控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與評估認證,對特種設備事故進行調(diào)查分析與預測預防,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;
(4)研究勞動安全、勞動衛(wèi)生和特種設備安全性能的檢測檢驗的評價方法、技術,研制開發(fā)、標定校準、安裝調(diào)試、運行控制和維護修理安全檢測檢驗儀器設備,制定安全檢測檢驗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;
(5)對安全工程進行總體規(guī)劃與系統(tǒng)設計,研究制定安全工程監(jiān)督監(jiān)察與綜合性技術標準等技術文件,進行事故危害預測預防并提出咨詢建議,進行事故調(diào)查分析與安全綜合評估,進行安全工程專業(yè)教育與技術培訓。
5.2015年度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修訂、新增內(nèi)容的說明
根據(jù)2011年以來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制定、修訂情況,為便于考生更好地應考,就《注冊安全工程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考試大綱》(2011版)內(nèi)容中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(guī)作如下說明。
一、新修訂的安全生產(chǎn)相關法律法規(guī)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(chǎn)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3號)
2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7號)
3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(yè)病防治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52號)
4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3號)
5.《煤礦安全監(jiān)察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)
6.《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(chǎn)安全事故的特別規(guī)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38號)
7.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)
8.《安全生產(chǎn)許可證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)
9.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)
10.《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)
11.《生產(chǎn)經(jīng)營單位安全培訓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)
12.《特種作業(yè)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)
13.《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)
14.《建設工程消防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第119號)
二、新頒布的安全生產(chǎn)法律法規(guī)
1.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號)
2.《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40號)
3.《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43號)
4.《工作場所職業(yè)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管理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)
5.《職業(yè)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48號),替代《作業(yè)場所職業(yè)危害申報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27號)
6.《用人單位職業(yè)健康監(jiān)護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)
7.《職業(yè)衛(wèi)生技術服務機構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0號)
8.《建設項目職業(yè)衛(wèi)生“三同時”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1號)
9.《煤礦安全培訓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2號)
10.《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)
11.《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8號)
12.《工貿(mào)企業(yè)有限空間作業(yè)安全管理與監(jiān)督暫行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59號)
13.《化學品物理危險性鑒定與分類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0號)
14.《煙花爆竹企業(yè)保障生產(chǎn)安全十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1號)
15.《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)
16.《安全生產(chǎn)培訓管理辦法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3號)
17.《化工危險化學品.企業(yè)保障生產(chǎn)安全十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4號)
18.《食品生產(chǎn)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6號)
19.《非煤礦山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十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7號)
20.《嚴防企業(yè)粉塵爆炸五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8號)
21.《有限空間安全作業(yè)五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69號)
22.《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風險公告六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70號)
23.《安全評價與檢測檢驗機構規(guī)范從業(yè)五條規(guī)定試行.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71號)
24.《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八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72號)
25.《企業(yè)安全生產(chǎn)應急管理九條規(guī)定》(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74號)
注:以上信息是參考2015年陜西安全工程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,請考生以陜西人事考試網(wǎng)官方文件公布內(nèi)容為準,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!
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會錯過考試各個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中大網(wǎng)校特開通了免費訂閱手機短信提示系統(tǒng)。您可免費注冊中大網(wǎng)校安全工程師考試論壇,與老師、考生交流經(jīng)驗,針對考試問題,提出你的疑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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